ITIN 的遊戲
之前有一期提到筆者目前有CAA的資格,可以在幫人申請ITIN 的過程中,先review 申請文件。可是這些步驟並不能保證IRS一定會核發ITIN,只是會比較節省時間和步驟而已。
之前跟謝會計師討論台美稅務上一些案例的時候,得知台灣有個生意,是藉由申請下ITIN,得到在美國開銀行帳戶的機會,然後藉著這個銀行帳戶申請信用卡。等到信用分數累積起來之後,再申請他們心目中的神卡,也就是回饋福利遠大於年費的那些信用卡。一般而言,美國信用卡的回饋是百分比來計算,光是這一點就已經比台灣那些千分之多少的回饋大了10倍。因此為了這些福利而有這些操作,其實可以理解。
可是你應該辦嗎?
應該從W7來看ITIN的目的。申請ITIN的主要目的就是申報美國稅。一般而言,ITIN是跟著稅表一起申請的。因此當你已經稅表都做完,連同W7寄到德州時,IRS已經收到你完整的稅表,只差ITIN了。等IRS確定你的稅額,會同時發給你ITIN以利未來年度的申報。這時候你有權利在美國開銀行,申請信用卡等等,因為你有報稅,也需要這些金融工具來完成這些交易。
可是很多時候稅務是一個連續的過程,只是等待年底報稅才能申請ITIN,顯然有點不切實際。每季或每月的累積,都會反應在年底報稅資料上。例如你的薪水或是Partnership 的withholding 等等,更常見的是賣出房地產被預扣的稅額。因此W7在設計上給予一些exceptions 讓大家方便,將這些需要ITIN 的withholding ,歸類在W7的exception 裡,好讓有這些需求的人可以不必等到隔年報稅才申請ITIN,增加作業效率。
於是就有個騷操作,即利用這些exception取得ITIN,好讓自己的position 看起來像是要在美國有報稅需求,得到美國銀行的信任,以居民的條件來開戶和申請信用卡。可是其實這些人是不需要繳稅的,因為他們壓根沒有美國來源所得,也沒有通過居民測試,不需要申報全球收入。過去就有很多人透過這個方式,因此這些就成為了台灣有些所謂”Consultant”的業務。
這感覺萬無一失的方式現在好像有點改變了。首先,過去那些很容易符合exception 的條件現在變的比較嚴格。所有需要做withholding 的事,必須拿出交易完成的證明。如果是薪資,必須有薪資合約,如果是因為加入Partnership 有需要做withholding ,也得有Partnership agreement 。如果是出售房屋,也必須提供closing escrow 等等。IRS在源頭上就切斷了過去申請氾濫的後門。在結果上,如果申請了ITIN卻三年都沒報稅,ITIN 就會失效,需要renew 。到時候銀行沒辦法發1099,自然會來函通知補證。到時候你才要回覆你沒有需要報稅,那銀行會怎麼做就很難講,我只知道現在越來越嚴格。無論如何,這是一個燃燒自己信用來玩弄這個系統的短期遊戲。你可以說你這輩子都不要進美國,所以你玩這個可以不用負責,一但被抓就直接跟這個系統永遠切割。那你的小孩呢?未來或許有機會留在美國,可是因為這個因素,對他們在美的前途留下不確定性,也對你在下一代心中的形象留下污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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