房地產稅務1
Updated: Oct 13
幾年前,有個朋友來找我說「欸Matthew ,我有一個出租房要賣,我的會計師說要繳15%的稅就好,你可以幫我看一下嗎?我在想是不是要賣,如果稅太高也許就remodel繼續出租⋯⋯」
聽到這種too good to be true 的事情,眉頭一皺就知道不對。於是我就跟她說。我會建議你留著,以後做1031 Exchange。15%只是聯邦的Long term capital gain,你房子在加州,加州州稅都還沒算⋯⋯
「啊,那加州州稅要多少」
要看你的級距,最高是12%左右
「喔喔,所以是15%加上12%⋯⋯」
嗯,不只,你過去有提折舊,那部分也要拉回來算
「喔喔,那你幫我看一下」
好喔,我要先跟你要你之前的稅表看看
⋯⋯⋯⋯⋯⋯⋯⋯⋯⋯⋯⋯⋯⋯
幾天後她突然打來罵我,說那個會計師說賣房子的稅不高,我就是聽你的所以去remodel,那些錢投入都是浪費,現在害我少賺⋯⋯
後來她就把稅表拿回去,從此就再也沒聯絡了。
聽起來是個失敗的例子,可是魔鬼都在細節裡。房地產這塊會分幾期來聊。
整個出租資產租稅的關鍵在於被動收入,而其中最常關注的點就是折舊。常常來諮詢的案例就是一對夫妻買個房子出租,然後過幾年賣掉。這種案子在出租期間並沒有什麼特別,就是跟著上一年提折舊(因為是直線法),再看看當年有沒有重大支出需要資本化(Capitalize) ,其他的部分算是一個很平穩的報稅。
然而在買入和賣出的時候就不同了,除了需要在escrow statement 上正確找出可以資本化的費用之外,還要合理分配土地和建築,因為只有建築可以提折舊,假如資金來源是另一棟房子的質押,也需要看一下這樣的資金使用狀況會不會對所產生的利息有限制。如果是透過1031 Exchange 換進來的房子,你的過程是否有產生boot,有沒有成功更換,都有蠻詳細的規定。另外,房子是以公司或LLC持有,或是成立公司時有沒有所謂的built in gain,這些都牽涉到更複雜的稅法。這些部分如果各位有興趣,歡迎私訊我。
回到主題,為什麼折舊對出租資產而言很重要呢?這邊牽涉到兩個概念,第一個是資本支出。顧名思義就是你的支出在支出年度並不當費用,而是當作資產。既然是資產,表示會在未來產生收益。既然未來產生收益,則在資產在使用年限內按比例提列折舊,讓過去的資本支出的金額隨著使用過程逐年減少,而資產使用過程中也因為提列折舊,來反應過去投資在當年度使用的成本。這在會計上稱為收入費用配合原則(吊個書袋)。因此隨著使用時間越長,資產價值越低。這個就是折舊的目的。
第二個就是所謂Recapture。稅法上的立場和財務報表的不太一樣。IRS說,提列折舊是符合會計原則,稅法上也是允許,可是因為你提的折舊直接減少了應稅收入,降低了IRS可以課稅的基礎,所以你賣掉的時候,過去累積折舊所減去的應稅收入必須要加回來。而這個概念是,由於過去因折舊減少的是Ordinary income ,所以加回來也必須以Ordinary income rate來課稅。這個recapture適用於賣出所有會產生折舊的資產 。而對於房地產,另外還有特殊規定。由於房地產折舊屬於被動收入(passive income/loss),很多時候這些折舊費用導致租賃項目產生虧損,這些虧損在當年度因為passive loss limitation 的限制,不能在當年度對到納稅義務人產生減免稅基的好處,必須等到未來在賣出的時候,才能把過去累積的passive loss 釋放出來。因此出租房地產產生的累積折舊有一個特別的recapture rate 。但是原則上,過去提列過的折舊的部分,在賣出的時候,絕對不是用Long term capital rate 來計算這麼簡單。只有當賣價超過當年買價的部分才是以capital gain 的稅率來計算。這邊簡單舉個例子。假設你的買價是1百萬,過了10年之後你已經提列了40萬的折舊,這時候你決定要賣出,賣了120萬。這時候已經提列折舊的40萬需要以recapture rate 來計算稅額,只有高出原始買價的20萬才是Long term capital gain。
另外還需要考慮州稅。以加州為例,這個Recapture 是不需要在計算州稅的時候考慮的。原因不是因為加州很棒,而是因為加州對Long term capital gain 並沒有特別優惠的稅率,所以你有沒有計算Recapture 都沒差。你的12%適用於你整個賣價減去折舊後的成本,不是只有高於原始成本的部分而已。
所以一開始的例子,你就知道為什麼我要跟他要稅表。了解過去提列的折舊,才知道Recapture部分到底要繳多少稅。可是另一個會計師(我不確定會給這種意見的是不是會計師) 告訴她只需要課15%加上州稅,顯然只考慮了賣價超過當年買價的部分,實際上大部分她賺到的錢,有可能要課更高的稅率。但是客人怎麼會知道意見不同的背後原因在哪裡呢?
未來我們會介紹一些常聽到的term,例如1031 Exchange, Cost Segregation 之類的。每個方法都有對應的情況,可是沒有什麼方法是完美的。這還是會與前幾期提到的passive income 一直都有關聯。我建議有興趣的朋友可以回頭去看看。
© 2026 Matthew Shih, CPA. All rights reserved. Do not reproduce without permission.
Comments