美寶該如何報稅
最近遇到幾個家長來詢問,有關於他們出生具有美國籍的子女(美寶)有關於美國稅的問題。藉著這篇我稍微整理一下。
*未成年子女是否需要報稅:
一般而言,如果父母需要報稅,會申報未成年子女當作dependent 。所以未成年子女的申報基本上會因為有父母的關係,有些可抵減部分會減少。可是如果他們自己本身不是任何人的dependent呢?那就會按照一般人的方式來申報,享有全額的標準扣除。因此如果他們當年度的收入沒有超過標準扣除(2024年單身是14,600),那的確是不需要申報的。
可是有一種情況會是例外,假如你們家的美寶很有才華,小小年紀就有創作,是童星,是YouTuber ,是代碼專家,已經有所謂自營收入。這些收入在美國稅之下必須申報在Sch C。一旦申報在Sch C 之下,收入就會同時需要課所得稅和自雇稅,也就是SE tax。標準扣除額可以減除所得稅部分,可是自雇稅不受影響。所以如果收入是屬於自雇稅的部分,不能夠以因為低於上述的金額而自動不報
另外還有一些東西即使收入達不到標準扣除額,仍然需要申報。一些常見的申報如下
*FBAR:肥爸和肥咖雖然常常一起講,可是兩者仍然有稍許不同。肥爸的申報門檻比較低,一年所有帳戶的最大值加總超過一萬就需要申報。而且因為申報單位是FinCen,並不是IRS。所以即使當年度收入低於標準扣除額,這部分仍然有可能需要申報。
可是肥咖就不一樣,一方面申報門檻高,另一方面肥咖是IRS規定的,該表是跟著每年的1040表申報的。所以如果美當年不需要申報收入,那當年也不需要申報肥咖。
*Foreign Gift: 因為美寶的特殊身分,所以當年度如果有家人贈與的總和超過10萬,就需要申報3520表。這邊要注意一下,foreign gift 指的家人並非單一一位家庭成員,而是父母,兄弟,祖父母,子女的合計。這些人雖然是不同自然人,可是在計算總和有沒有超過10萬是一起計算的。所以如果各位美寶家庭如果有每年贈與,轉移資產的習慣,也需要另外注意是否需要申報foreign gift。而foreign gift 不單只是金錢,有價證券,公司股票,房地產等等都會算在內。
PFIC: 這是Passive Foreign Investment Company 的縮寫。主要是針對美國人將資金放在海外,請人代為管理的情況。因此對於外國人而言,這個資金是屬於passive 。這種會在什麼情況發生呢?就是你幫你美寶的子女購買基金,ETF,甚至是如果你的壽險有投資理財功能的,都有可能落在PFIC申報的範圍內。如果有購買這類型的產品,則必須要申報Form 8621。這個表雖然是1040的附表之一,可是規定上有個特例,即使沒有需要申報1040表,這個8621仍然需要個別申報。過去我的文章「登陸前準備3」有提過,大家有興趣可以回頭參考一下。
所以如果家裡有美寶,要幫他們注意他們的另一個身分,這個身分會從生下來就有美國稅的問題。萬一你看到這邊,發現以上講的你有部分沒做該怎麼辦,基本上我會建議做Streamlined,下一篇我會簡單介紹一下Streamlined 的做法和目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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